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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3-07 20:07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具有本市户籍。

二、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时限
即时申报

四、申报入口
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

五、所需材料
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2、个人申报。已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或者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办事大厅”,选择“一次性安家费”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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