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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规来啦!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04-25 09:42

最近我省发布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9号),涉及多项自2024年1月1日新生效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比如“二次缴费”“到龄当年自愿缴费”等,事关咱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和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合为大家制作了本次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通过几个问题来了解一下吧!

01

 

 

 

问:我2024年按较低档次缴纳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在想提高档次,是否可以进行二次缴费?

答:可以。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年度首次缴费档次较低的,可在本年度内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二次差额缴费,政府按最终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例如:缴费人张某2024年已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50元,因自身需要想提高至800元的缴费档次,则可进行二次缴费,补缴450元差额。最终的政府补贴金额为800元档次对应的补贴金额80元。

02

 

 

 

问:我在济南商河县缴纳了今年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在我户籍迁移到济宁邹城市了,还可以享受二次缴费政策吗?

答:二次缴费时已迁移户籍的,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按新户籍地标准确定,若首次缴费超过新户籍地最高缴费档次,不再二次缴费。例如:缴费人2024年已在济南商河县缴纳当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50元,后户籍迁移至济宁邹城市,因尚未超过最高缴费档次,若缴费人想选择800元缴费档次,可在邹城市以450元二次缴费,补足差额。按照邹城市的标准,个人缴费800元政府补贴80元,首次350元缴费由商河县承担40元补贴,邹城市需承担剩余的40元补贴。

03

 

 

 

问: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也能二次缴费吗?

答:首次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金额较低的,可在本年度内二次缴费,但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总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8000元,且不得跨年度补缴。

04

 

 

 

问:我是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除了政府代缴外,我自己还进行了个人缴费,补贴如何计算?

答:按照政府代缴和自行缴费之和对应缴费档次(无对应缴费档次的,按就近就高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给予缴费补贴。例如:赵某为济南市商河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人员,政府已为其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元,赵某自行缴纳350元,按照代缴和自己缴费之和,就近就高对应缴费档次计算补贴,两次合计缴纳450元,应就近就高按照500元档次给予60元补贴。

05

 

 

 

问:我今年1月满60周岁,但是缴费不足15年,因此我准备今年3月进行补缴。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呢?

答:您2024年1月满60周岁,若于2024年3月完成补缴,自补缴费用到账的次月起计发待遇,即自4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

06

 

 

 

问:我今年7月份满60周岁,去年已经累计缴费够15年,今年还需要缴费吗?

答:您已经累计缴费满15年,根据最新政策,您今年可以自愿选择要不要缴费。如果不再缴费,可以在7月份(达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年龄时)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待遇享受申请;如果选择缴费,可以在7月份(达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年龄)前进行缴费,这样就能在8月正常领取养老金,否则就要到实际缴费的次月才能领取。

07

 

 

 

问:我符合二次缴费的条件,现在我想自己进行二次缴费,应该怎么在手机上操作呢?

答:可以在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进行二次缴费。

(1)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点击“居民养老”模块,选中需要进行二次缴费的参保人,点击“下一步”。




(2)系统弹窗提示缴费人当年度已有一次缴费记录,点击“确定”,选中需要二次缴费的档次,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缴费”。
(3)系统弹窗提示确认缴费信息,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按钮,系统自动跳转到付款界面,完成缴费即可。







 

问:为什么我通过小程序缴纳过一次,进行二次缴费时系统提示存在未入库费款,不允许二次缴费?

答:缴费人首次缴费费款还未入库,请您第一次缴费后等待两个工作日,待费款入库后就可以进行二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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